本報訊(記者 王清文)12月26日晚,太原市公安局對有關“河南女民工討薪命喪太原派出所”有關情況做出通報,通報稱,12月13日,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“龍瑞苑”工地糾紛警情期間,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(“12·13”事件)。事件發生後,該局立即依法提請檢察機關介入調查;同時,立即由局領導帶領督察部門展開調查,依規對當事民警做出停止執行職務決定。
  當日,周某等10餘名河南籍農民工準備於次日返鄉,需回住地整理行李,因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工地,與保安發生糾紛。民警處置過程中與阻攔的周某有肢体衝突,涉嫌違反公安機關接處警相關規定,處置不當,發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。
  目前,檢察機關已根據前期調查情況,對涉案民警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。公安機關將全面配合檢察機關工作,對民警違法違紀問題,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,絕不姑息。全市公安機關將引以為戒、舉一反三,從嚴整肅隊伍,強化法治意識,全面整頓規範執法執勤行為,嚴明工作紀律,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。  (原標題:太原市公安局通報12·13非正常死亡事件情況 當事民警被停止執行職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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